長照險或失能險的免責期是如何運作的?
Answer
長照險與失能險的免責期運作方式
長照險與失能險中的「免責期」,指的是當被保險人符合理賠條件(例如需要長期照顧或喪失工作能力)後,必須持續維持該狀態一段特定時間,保險公司才會開始給付保險金。這段時間就是免責期。簡而言之,免責期是指從符合理賠條件開始算起,到保險公司真正開始給付保險金之間的一段時間。若被保險人在免責期內康復,保險公司則不予理賠。
免責期與等待期的區別
免責期與等待期是不同的概念。等待期是指保單生效後,必須經過一段時間,保險保障才會開始生效。其設計目的是為了避免帶病投保的情況。而免責期則是在符合理賠條件後才開始計算,目的是確認被保險人狀況的持續性。一般來說,住院醫療險有等待期,而長照險、失能險則常見免責期的規定。
免責期的實際運作範例
以常見的 90 天免責期為例,如果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導致生活無法自理,符合長照險的理賠條件,則必須持續維持生活無法自理的狀態 90 天,從第 91 天開始,保險公司才會開始給付保險金。如果在 90 天內恢復,則無法獲得理賠。新版的「長期照顧保險單示範條款」雖未使用「免責期」一詞,但仍有類似規定,要求生理或認知功能障礙需經專業醫師判定達一定月份以上(不得超過 6 個月)。